花蓮縣議會 徵求 組員~2023-01-16

徵才機關 花蓮縣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組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23-01-13~2023-01-16
資格條件 一、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且曾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綜合行政職系或一般行政職系合格實授有案者。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及無違反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等相關規定者。
工作項目 一、定期會、臨時會之分組審查會議排定、會期議案簽辦、會議記錄。
二、專案會議之簽辦、日程排定、會議記錄、核銷作業及新聞稿撰擬。
三、各小組議員下鄉考察之簽辦、行程排定、各項聯繫及相關核銷作業。
四、一般小組例行公文簽會。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花蓮縣議會(花蓮市府前路23號)
聯絡E-Mail lisir@hlc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政策,本案採線上作業應徵方式報名遞件【倘上傳資料不齊或未以線上報名而逕寄紙本履歷資料等,恕不受理】。
二、請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欲應徵之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點選確定進行登入,首先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登打簡要自述,再至「應徵職缺」授權本處於甄選期間得調閱履歷,最後至「我的應徵」上傳附件。請檢具以下資料並合併掃描成1份 PDF 檔後上傳: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書。3.最近1筆派令。4.最近1筆銓敘審定函(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請另檢附曾經審定符合本甄選職缺職系任用資格之銓審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6.各項證書影本(如英檢、採購證照,如無免附)。
三、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另如有相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資訊客服專線(02)23979108。(如有疑問,請洽03-8226111分機1130,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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