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2-08-03~2022-08-15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 二、具公務人員普考或特種地方政府四等以上考試及格。 三、現敘委任第4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轄管範圍綠美化及公共服務設施維護採購業務。 二、預算控管及各項綜合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公園路42號 |
聯絡E-Mail | 10013179@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日期及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作業,意者請於111年8月15日(星期一 )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開放本處調閱。 2.另將下列應檢附證明文件依序掃瞄為單一檔案後上傳,未上傳者,視為資料不齊不符合資格。 (1). 考試及格證書。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 現職派令。 (4). 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 (5).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6). 其他專業證照。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時間另行通知;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1至2名,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同列職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備取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聯絡電話03-3946061分機173 吳小姐;;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03-3821678王站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