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苗栗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5等280薪點,月薪金額36,316元。 |
職稱 | 約僱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有效期間 | 2022-08-01~2022-08-04 |
資格條件 | (一)所具知能條件: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其他資格條件: 無雙重國籍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規定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學校庶務行政、文書及兼辦人事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苗栗縣立啟新國民中學(苗栗縣通霄鎮白東里135之2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資格條且有意願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1.苗栗縣所屬學校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及迴避任用具結書(請自行下載並詳細填寫,報名表應含學歷、專長、經歷及簡要自述,並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且親自簽名)。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相關工作經歷及專長證照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報名方式:請於民國111年8月4日(星期四)下午5:00前送達本府人事處人力科(苗栗縣苗栗市府前路1號3樓) (郵寄或親送均可,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將上開文件備齊後,並請於信封註明報名苗栗縣所屬學校約僱代理人(本案聯絡人:陳先生,電話:037-559578)。 三、甄選通知: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回覆,如需返還報名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主動辦理退件。 四、僱用期間: 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代理幹事留職停薪期間),倘若受僱期間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或代理原因消滅,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