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徵求 科員~2023-02-16

徵才機關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63-雲林縣
有效期間 2023-02-13~2023-02-16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相當等級以上考試或公務人員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現敍薦任第6職等以上之現職人事人員。
(三)最近3年考績至少2年列甲等,1年列乙等以上。
(四)最近3年無懲戒或懲處紀錄。
(五)具備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等)及資訊應用能力。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限制轉調情形(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內者始受理報名)。
工作項目 辦理人事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雲林縣虎尾鎮明正路38號)。
聯絡E-Mail nba123@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
(二)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自傳不得空白,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署得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三)完成授權後,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依序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影本(均為pdf檔)合併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者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資格符合人員擇優通知面試或業務測驗,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本職缺得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名,依序遞補本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如有其他報名或業務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來電洽詢,電話:(05)6336592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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