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消防局 徵求 約僱人員~2022-03-28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五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2-03-23~2022-03-28
資格條件 (一)學歷要求:需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資格。
(二)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及網際網路等使用電腦能力。
(三)需具備重型機車或自用小客車駕照。
工作項目 (一)營登設立案件。
(二)聯合稽查管控。
(三) 協助文書處理。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一)工作時間及休假方式:日班自8時至17時/周休二日。 (二)核薪方式:月薪(新臺幣36,316元/約僱五等280薪點,內含勞、健保、離職儲金自付部分)。 (三)僱用期限:定期契約(自僱用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1年1聘)。 (四)工作地點:本局火災預防科 (40876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九路119號4樓)。
聯絡E-Mail chcm00n@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應徵文件:
1.簡歷表(如本公告附件,另得至本局網站首頁/行政公告下載,請黏貼照片及詳填各項資料,網址:http://www.fire.taichung.gov.tw)。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歷,國外學歷另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文件)。
3.其他相關證明文件(重型機車或自用小客車,離職證明影本或服務證明影本等)。
4.如有更改姓名或身分證號,請檢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等可資證明之相關文件,以利與相關應徵文件核對。
5.以上資料,請有意應徵之人員於寄出前詳加檢視,如有缺漏,本局不另行通知補件,逕判為不符合資格,並由應徵人員負責。
(二)報名方式:請於111年3月28日前將應徵文件以A4紙張依序裝訂,郵寄至「40876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九路119號」臺中市政府消防局人事室一股江小姐收(連絡電話04-23811119分機404),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火災預防科約僱人員」及聯絡電話,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未貼妥照片、應備文件若有資料不全、未附或資格條件不符者,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附文件、退件。
(四)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如需退回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
(五)本次公開甄選面試方式,依名次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六)應徵人員所附證件如有不實者,取消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七)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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