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嘉義縣竹崎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一級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1-嘉義縣 |
有效期間 | 2022-06-10~2022-06-13 |
資格條件 | (一)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所列各款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社區業務、長照據點、長青學苑及各項補助款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中山路59號。 |
聯絡E-Mail | emma0625168@gmail.com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受理方式:以郵寄或逕送方式,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恕不予受理。 (二) 應備證件:請檢具公務人員簡歷表、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英檢證明文件(無則免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及相關經歷及專業訓練、證照等證件影本。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社會課業務職務代理人』,並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於111年6月13日前(郵戳為憑,逾期視為放棄),逕寄「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中山路59號,竹崎鄉公所人事室陳小姐收」,聯絡電話:05-2611010-211。 (三) 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1年12月2日止或被代理人回職復薪之前一日止,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 待遇:約僱五等280薪點,月支報酬36,316元。 (五) 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 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得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