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北區兒童之家 徵求 保育員~2023-03-25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北區兒童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 3至第5 職等
職稱 保育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視甄選結果備取 1名,自甄選確定日起 3 個月內有效。)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3-03-16~2023-03-25
資格條件 現職公務人員並具有下列資格條件者:
一、普通考試、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各類公務人員考試社會行政、社會工作職系及格,或具社會行政、社會工作、社勞行政職系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任用資格者(取得保育人員或生活輔導人員專業訓練結業證書尤佳)。
二、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規定保育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家政、護理、兒童及少年福利、社會工作、心理、輔導、教育、犯罪防治、社會福利、性別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者。
(二)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取得下列結業證書之一者:
1.各類教師教育學程。
2.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家政、護理、兒童及少年福利、社會工作、心理、輔導、教育、犯罪防治、社會福利、性別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之輔系或學分學程。
3.保育人員專業訓練。
三、具服務熱忱、負責盡職及能配合業務加班。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需自行申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且不得有下列情事:
1.有性騷擾性侵害行為,經判決確定。
2.行為不檢損害兒童及少年權益,情節重大。
工作項目 1.兒童少年之生活照顧、安全防護。
2.兒童少年之心理行為、課業、社會適應、休閒活動與獨立生活訓練輔導。
3.與服務對象(家童)共同生活及其就讀學校聯繫溝通。
4.書寫個案及工作記錄,參與相關照顧、行政、督導會議。。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及與上述工作相關之業務與訓練等。
6.工作時間:配合服務對象照顧需求,依機關事先排定之班表輪值上班,需輪值假日。
工作地址 桃園市蘆竹區中山路108巷36號(距中山高南崁交流道約2公里),位於南崁國中高中附近。
聯絡E-Mail c01@nrch.mohw.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聯絡人:人事室黃小姐03-3222084-203或保育科張科長03-3525634-378。
2.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e-cpa)事求人-我要應徵,並上傳學經歷相關訓練証明文件、考試及格証書、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公務人員履歷表等資料。
本案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分數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未獲錄取者不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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