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水利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1-03~2023-01-11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科系不限。 (二)能運用網路蒐集資料並整理分析,熟稔office文書處理並具公文寫作、統整規劃、溝通協調、服務精神及創新能力。 (三)具外語能力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對民間團體及學校之補捐助作業與政府出版品管理。 (二)協助執行人才培訓工作與跨單位交流合作相關事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3號9至12樓(水利署臺北辦公區)。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有意報名者,請先至經濟部水利署網站(http://www.wra.gov.tw)公告訊息/最新消息/「徵才」點選該職缺完成網路報名(請務必確認報名成功),並請至報名成功之電子郵件通知內,自行列印甄選報名表(附照片),檢附身分證、學歷證明正反面影本、及其他證明(如英語檢定)等文件,以紙本方式(請一律以A4紙張裝訂成冊)於112年1月11日前以限時掛號郵寄經濟部水利署人事室(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綜合企劃組臨時人員』。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證件不全、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另如面試成績未滿80分者,則未達用人需求。 (三)備取:本案得列備取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 (四)月酬標準:新臺幣34,202元。 (五)僱用期間: 自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或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經費不足即予解僱。 (六)面試時間及正取、備取人員名單將公布於本署全球資訊網。 (七)本案聯絡人:許小姐、電話:04-22501558、地址: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1樓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