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八德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技士(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2-09-01~2022-09-12 |
資格條件 |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大學以上學校工程相關科系畢業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且具工程相關行政經歷。 三、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一項各款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1.辦理土木工程業務(90%)。 2.臨時交辦事項(10%)。 |
工作地址 | 334201桃園市八德區中山路47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 一、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正本(須附自傳)、最高學歷證件影本、相當經驗或任職證明文件、語言檢定證書等,於111年9月12日以前寄達(桃園市八德區中山路47號八德區公所人事室收)或送達本公所(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工務課【技士(地特職務代理人)】職務及日間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 二、先以書面審查,並視應徵人員學經歷專長擇優約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另未依規定格式送件者,不予受理。 三、僱用期間:自僱用日起至112年3月底【本職缺係工務課技士提列111年地方特考三等考試分發期間之職務代理,實際離職日期為是項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當日(預計為112年3月底)】,代理人員於代理原因消失時,即解除代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另本職缺得視面試人員成績,增列備取人員2名;另無合適人選時,本所得予從缺。月支報酬標準:五等280薪點(36,316元)。 四、公務人員履歷表及工作經歷表請至本公所網頁(http://www.bade.tycg.gov.tw)下載。(路徑:首頁/相關資料/徵才資訊) 五、請務必填寫工作經歷表。 六、連絡電話:03-3683155*325 聯絡人:人事室黃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