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徵求 科員(本職缺預計109年2月中下旬出缺)~2020-01-03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科員(本職缺預計109年2月中下旬出缺)
職系 社會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視甄選結果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9-12-18~2020-01-03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社會工作、社會福利、社會學等相關系所畢業。
二、 曾辦理兒少福利機構業務尤佳。
三、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並具社會行政職系(109年1月16日後調整為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四、 需熟諳word、powerpoint、excel等應用軟體。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 兒少緊急安置資源布建及規劃相關事宜。
二、 兒少緊急安置處所之業務督導、輔導及管理相關事宜。
三、 辦理兒少委託安置作業流程及相關法制化作業事宜。
四、 辦理兒少委託安置相關業務統計及委託研究規劃。
五、 兒少家庭寄養及其他家庭式替代性照顧資源之規劃、輔導及管理相關事宜。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2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於109年1月3日前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可於簡要自述中,補充對目前兒少家外安置資源困境之瞭解及建議)、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畢業證書等相關資料影本(請依序裝訂),於報名截止日前,郵寄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2樓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人事室收。信封上務必註記「應徵兒少福利組科員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寄件者,視同未報名。
2.本次視公開甄選結果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本案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處理。
4.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
5.洽詢電話:(02)8979-8414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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