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屏東縣長治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19-12-16~2019-12-23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照、土木或建築相關證照者為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不得陞任限制及報名時無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建築土木工程規劃設計、採購、履約管理及驗收結算保固事項。 二、建、使執照核發。 三、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屏東縣長治鄉公所 (屏東縣長治鄉進興村潭頭路1號) |
聯絡E-Mail | a560014@oa2.pt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有意者請於108年10月17日前(採通訊報名,請用掛號請於信封註明「應徵技士及白天連絡電話」,並以郵戳為憑),將以下證件以A4規格影印依序裝訂成冊,郵寄屏東縣長治鄉公所人事室收(908屏東縣長治鄉進興村潭頭路1號) 1.公務人員履歷表(應貼相片務必詳細填寫,並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現職派令影本。 5.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6.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二、本職缺為正取1名,視徵才情形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另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連絡電話:08-7368215分機16、聯絡人:人事室史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