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社頭鄉公所 徵求 課員~2019-01-18

徵才機關 彰化縣社頭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法制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50-彰化縣
有效期間 2019-01-11~2019-01-18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考、特考三等或其他相當考試及格、大學以上畢業,並具法制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辦理法制業務、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彰化縣51143社頭鄉社斗路一段295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一律郵寄報名(郵戳為憑)。
(二)意者請檢具以下資料並請依下列順序以長尾夾夾妥:
1、「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於本所資訊網「信息中心人事徵才」下載表格並填妥----※※本表務請填寫檢附※※)。
2、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填完整資料【其中應包括經歷、銓審、獎懲(應包括獎懲事由、獎懲額度及核布日期、文號) 】,表末並請簽名。
3、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歷次銓敘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最近五年內終身學習研習紀錄(研習紀錄請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下載列印)、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以上均附影本,如無免附)。
(三)應徵人員請檢附證件資料逕寄彰化縣社頭鄉仁雅村社斗路1段295號社頭鄉公所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法制職系課員職務】,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另行通知,如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件。
(四)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截止日期:如上網公告期間(以郵戳為憑)。
(六)備註:
1、經錄用人員由本所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2、是否舉行面試,將由本機關職務出缺單位視應徵人員之多寡及用人需求,擇優辦理面試事宜。
(七)【聯絡電話】04-8732621轉人事室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