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頭城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技士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候備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17-11-30~2017-12-07 |
資格條件 | 1.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優先。 3.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同法第28條各款之ㄧ不得任用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本校實習處之業務: 1.各科實習設備機具之管理與維護事項。 2.實習材料與設備申購與驗收事項。 3.協辦校內外技藝競賽、技能檢定訓練準備事項。 4.工讀生管理事宜。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宜蘭縣頭城鎮新興路11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採通訊報名,意者請於106年12月8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檢附: 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簽名並貼妥照片)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或專長證照影本(如有請併附)等證件, 依序以A4大小裝訂整齊,親自報名或掛號郵寄本校人事室(宜蘭縣頭城鎮新興路111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聯絡電話及「應徵實習處技士職務代理人」。本職缺僱用期間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07年2月5日止。錄取人員以約僱5等280薪點支薪(106年折合新臺幣月薪33,908元,另須自付勞保、健保、離職儲金等自付費用;107年度依主管機關核定折合率計算支給)。經資格審查後,擇優面談,不合者恕不通知及退件。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校得予從缺。聯絡電話:03-9782602,林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