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後壁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二等190薪點(23,009元) |
職稱 | 約僱人員(書記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17-07-14~2017-07-17 |
資格條件 |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熟諳電腦文書作業。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28條規定不得任用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檔案管理二、辦公廳舍管理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後壁區後壁里129號 |
聯絡E-Mail | tin811018@mail.tainan.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應檢具證件:1.簡歷表(附相片,格式請至臺南市政府網站「市府徵才公告」下載:http://www.tainan.gov.tw/tainan/job_t2.asp#top)。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相關資歷等資料影本。 二、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請至臺南市政府網站「市府徵才公告」最下方-我要報名-我同意以上聲明,進入填寫資料,並上傳簡歷表及相關證明文件;亦得以電子郵件報名,請將所需資料產製或掃瞄為PDF檔,於公告截止日(106年7月17日)前寄至電子信箱tin811018@mail.tainan.gov.tw(主旨註明應徵書記職務代理人)。 三、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通知參加甄試及面談(亦得視需要採視訊或電話口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請面試人員多加利用大眾傳輸工具參加面試;錄取人員將公告於本府網站「徵才訊息」/「市府徵才公告」網頁。 四、工作起迄時間:自錄取通知到職日起至106年公務人員地方五等特考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預估至107年3月) ,惟如考試及格分發人員逾期未報到,仍應於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1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