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8職等 |
職稱 | 股長 |
職系 | 商業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7-03-23~2017-03-28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相關科系畢業。 (二)具工作熱忱、負責盡職,能配合例假日出勤業務共同努力者。 (三)經銓敘合格實授薦任第7職等以上,具商業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熟悉行銷學;具備土木、景觀、或資訊等學歷背景並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綜理商業科商圈輔導股股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06年3月28日前(郵戳為憑)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簡要自傳)、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銓敘部審定函、相關證件等證明文件影本共一式5份(需依序排列),郵寄「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人事室」(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5樓),報名時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商業科商業行政職系股長」,逾期不予受理,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二)其他: 1.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本局將擇優面試,面試時間另行以電話通知。 2.本案除正取1名外,得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3.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4.若有需詢問事項請洽(04)22289111#31052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