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池上鄉公所 徵求 課員~2018-04-25

徵才機關 臺東縣池上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至第七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社會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5-臺東縣
有效期間 2018-04-19~2018-04-25
資格條件 具備下列所列各項資格條件者: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
(二)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三)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未有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具社會行政職系職務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情事之一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具備電腦文書系統(Excel、Word、PowerPoint等)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一、社區發展、人民團體、勞工輔導業務。
二、本鄉社會救助業務。
三、本鄉社會保險、醫療保健、急難救助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東縣池上鄉中山路10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請檢附下列資料:
請檢附(1)公務人員履歷表(2)切結書(3)最高學歷證件(4)考試及格證書(5)現職派令(6)銓敘部審定函(7)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8)最近5年獎懲令(9)最近5年訓練及進修之資料(10)通過英檢測驗證書(無者免附)。(報名表、切結書等相關表件請至池上鄉公所全球資訊網站 http://www.cs.gov.tw/訊息公告頁面下載)。(二、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四、非現職人員若經圈選,需俟報經分發機關同意自行遴用後始得確定錄取。
(二) 相關資料請於公告結束日前,寄至本所人事室:
1. 收件人:臺東縣池上鄉公所 人事室主任 陳仲琳
2. 地址:臺東縣池上鄉中山路101號
3. 聯絡電話:089-862041 轉134
(三)其他
1. 請註明應徵職務。
2. 書面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逕予銷燬,如需退還請檢附回郵信封。若未獲遴用,恕不通知。
3. 本項甄選擬補實之職缺,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擇優遞補,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4. 報名人員統一於107 年4月27日下午2點至本所2樓鄉史室辦理面試,經聯絡不克參加面談者,視同放棄。甄審結果於甄審結束後在本所網站公告,未錄取人員不另通知。
5. 本職缺錄取正取人員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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