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大村鄉公所 徵求 技佐~2018-06-21

徵才機關 彰化縣大村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職稱 技佐
職系 建築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50-彰化縣
有效期間 2018-06-15~2018-06-21
資格條件 1.符合該職缺任用資格之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建築工程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彰化縣大村鄉大村村中正西路338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檢具公務人員完整履歷表(需詳列各項資料,表末請簽名)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及相關資格證照(無者免附)等影本,於107年06月21日(郵戳為憑)前寄至本所人事室(彰化縣大村鄉大村村中正西路338號),逾期恕不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建築工程技佐」及日、夜間聯絡電話。資格不符或不符用人需求者,恕不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本職缺甄選案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
3.承辦人及聯絡電話:人事室邱小姐04-8520149轉207。
備註:經錄用人員由本所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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