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違章建築處理大隊 徵求 技佐~2018-08-16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違章建築處理大隊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職稱 技佐
職系 建築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8-08-03~2018-08-16
資格條件 1.大專以上畢業。
2.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含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有本職務任用資格(須檢附可調任之證明)且無限制調任之公務人員。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違章建築查報、相關檢舉申訴案件處理及上級交辦事項等業務。
工作地址 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一路53巷111號(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違章建築處理大隊)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方式:
1.報名截止日期107年8月16日,資料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自送件。
2.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由當事人註記所填個人資料無不實記載並於首頁簽名、自傳不可空白且經本人簽名)、現職派令、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請註記資料正確無訛,並簽名蓋章),於履歷表第1頁註明應徵職務,逕寄80444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一路53巷111號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違章建築處理大隊人事室收。
3.資格條件經本大隊審查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未入選者不另通知;所送證件不齊全或逾期者不予受理,任用與否均不退件。
報名事宜聯絡人:林小姐 電話:07-3368333-2387
工作內容聯絡人:陳組長 電話:07-5618712-101
其 他:
1.本次甄選,本大隊得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列冊候用,期間為3個月,並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2.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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