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屏東特殊教育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幹事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17-09-29~2017-10-03 |
資格條件 | (一)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1、教務處相關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屏東特殊教育學校(地址:屏東縣潮州鎮光春路31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通訊報名,報名表(請自本校網站http://web.pses.ptc.edu.tw下載,以A4列印,並黏貼最近脫帽半身照片)暨相關證件請於106年10月3日前寄至國立屏東特殊教育學校人事室收(地址:屏東縣潮州鎮光春路311號),截止時間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缺名稱,如:「應徵『幹事』職缺」,證件不齊全或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 (二)檢附下列證件影本(影本上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章、A4影印,依序裝訂): 身分證正反面、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銓審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資料影本;另如具有專業證照、英語能力證書者得加附相關證明文件等資料影本,請均以A4紙張裝訂成冊。 (三)報名表件經初審合於資格條件者,擇期通知到校參加面試。經錄取者,由本校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任用手續。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所附資料恕不退件(如需退還報名文件,請敘明並附信封及貼足郵票)。 (四)聯絡電話:08-7805510轉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