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大園區戶政事務所 徵求 約僱人員[職代]~2018-06-04

徵才機關 桃園市大園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職代]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18-05-29~2018-06-04
資格條件 1.大專以上畢業。 2.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3.具有戶政經歷者尤佳。
工作項目 1.戶籍登記及核發。 2.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戶政事務所(桃園市大園區中山北路162號)。
聯絡E-Mail dayuan1@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意者檢具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及信封應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及聯絡電話【無法聯絡者,視同棄權】)、最高學歷證件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107年6月5日下班前(5:00PM)寄達(或送達)本所(桃園市大園區中山北路162號)人事收,逾期視同資格不符。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聯絡電話03-3862474#220人事蔡先生。備註:1.僱用報酬:本職務為適用「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之約僱人員,支280薪點,薪津報酬約為月支34,916元(尚需扣除勞、健保、離職儲金個人自付費用)。2.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07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預計至108年3月下旬)。3.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1名列入候用名冊,候用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遞補本職缺為限;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所亦得予從缺。4.甄選結果將於首長圈選人員後,公告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項下。5.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請貼足郵資,不足則以平信寄還)俾利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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