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 徵求 書記~2017-08-14

徵才機關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職稱 書記
職系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7-08-08~2017-08-14
資格條件 1.委任第一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並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未受轉調限制(不含現職具警察官身分或離職警察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者及無公務人員陞遷法不得陞任、公務員懲戒法受懲戒情事,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3.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辦理一般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文山區萬盛街15號之1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檢具(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細填寫完整(含自傳)並黏貼照片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勿使用簡歷表】(2)考試及格證明書(3)最高學歷證件(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5)現職派令(6)現職銓敘部審定函等證件影本。(以上資料請註記「與原件相符」字樣及加蓋私章)
2.本甄審職缺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面試人員均無適當人選時,從缺;另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意者請於106年8月14日前(郵戳為憑)寄至11681臺北市文山區萬盛街15號之1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人事室江先生收,逾期不受理,信封上並請註明應徵職務。
4.聯絡電話:02-29307219轉5184。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