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法制局 徵求 科員~2019-10-23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法制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法制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9-10-17~2019-10-23
資格條件 一、公私立大學以上法律系所畢業。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有法制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者。
工作項目 一、法制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3樓(法制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現職派令及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及獎懲、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上證件請用影本)。
二、採親自或郵寄方式報名(請寄至聯絡地址),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逾期或證件不齊恕不受理。

聯絡人:鄭小姐
地 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3樓(法制局)
電 話:07-3368333轉3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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