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平溪區衛生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個案管理師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05-06~2019-05-17 |
資格條件 | 須具長期照顧服務相關經驗,並具下列資格之一: 1. 師級以上醫事人員、社會工作師。 2. 專科以上學校醫事人員相關科、系、所畢業或公共衛生、醫務管理、社會工作、老人照顧或運動保健等相關科、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 3. 專科以上學校,非屬醫事人員相關科、系、所畢業或公共衛生、醫務管理、社會工作、老人照顧或運動保健等相關科、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領有照顧服務員技術士證者。 4. 高中職護理或老人照顧相關科系畢業者。 5. 領有照顧服務員結業證明書者。 |
工作項目 | 協助108年度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之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平溪區公園街17號 |
聯絡E-Mail | ac0072@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一律採紙本報名,請檢附下列資料(均請以A4格式直式橫書依序裝訂):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2.最高學歷及相關證照證明文件。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個案管理師),並請於108年5月17 日下午5點前親送或「寄達」本所,聯絡人及電話:黃護理長 02-24951015。 (二) 經書面初審核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將不另行通知,資料恕不退還,甄選完畢將由本所統一銷毀,經本所通知而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應徵。 (三) 聘用期間自通知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月支報酬新台幣31000元(勞保、健保、勞退及年終獎金另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