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電子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1至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7-06-23~2017-06-30 |
資格條件 | 一、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並具電子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二條各款情事者及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者。 |
工作項目 | 1.園區電力、空調及給排水系統管理 2.機電空調機具設施之管理維護檢修。 3.消防設施管理維護檢修。 4.給水衛生與給排水設施、管路之維護檢修。 5.機電空調設施委外人員工作分配與管理。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局大東文化藝術中心(高雄市鳳山區光遠路161號) |
聯絡E-Mail | yulinchk@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 1.請填具甄選公務人員報名表(請逕由高雄市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www.khcc.gov.tw/home01.aspx?ID=1首頁徵才招標下載使用,報名表附照片之電子檔<Word檔>請傳至yulinchk@kcg.gov.tw,紙本隨同其餘資料寄送)。 2.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高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審函、及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外語能力證明文件、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郵寄『高雄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文化中心管理處大東園區技士」。 3.原住民族身分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均請檢附證件影本。 (以上資料影本請註記「與正本無訛」並經本人親自簽名蓋章)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寄送至「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高雄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聯絡電話:(07)2288863周育綾小姐,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文化中心管理處大東園區技士」字樣,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 2.檢送以下資料以供初審(請依序排列,勿裝訂) a.公務人員履歷表(務必詳實填寫,註明白天聯絡電話,請貼照片及親自簽名或蓋章) b.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c.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d.現職或最近一次派令影本 e.歷次銓敘審定函影本 f.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等資料影本(任職未滿5年者,請就任職年資提供相關資料) g.相關證照或合格證書等文件影本 3.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恕不退件。 4.本職缺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其他: 1.書面資料及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退件亦不通知面試。 2.面試時間另以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若經面試結果成績均未達80分者則職務從缺。 3.經甄選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 4.為應業務需要,本局期望錄取人員能至少於本局服務兩年以上,避免人員更迭造成業務推動上之困難,爰請台端填具服務兩年同意書(如附檔),請列印後親筆簽名,並隨報名資料寄送。 5.本案預計甄選1人。於高雄市高雄市大東文化藝術中心工作,本局保有職務指派及調動之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