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大里地政事務所 徵求 助理員~2019-08-31

徵才機關 臺中市大里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9-08-26~2019-08-31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以上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職經銓審具地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土地登記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臺中市大里地政事務所(41265臺中市大里區東榮路296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信封上註明應徵助理員職缺),於本(108)年08月31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41265臺中市大里區東榮路296號臺中市大里地政事務所人事管理員收,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4-24818870轉504)。(一)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細填寫並黏貼照片、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二)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三)最近或現職派令影本。(四)最近或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五)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影本。(六)通過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合格證件(無則免附)
備註:
一、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二、本次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三、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面試,時間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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