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19-09-02~2019-09-06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曾修習會計學者。 (二)熟諳電腦操作處理(Word、Excel、E-mail、上網等)。 (三)具政府機關主計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錄用。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會計審核及帳務處理等相關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民族路三段26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檢附履歷表(請使用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格式,並檢附自傳及相片)、學歷畢業證書、相關工作經歷、專長及訓練證明影本,於108年9月6日前親自送達或郵寄至「32024桃園市中壢區民族路三段260號5樓環訓所主計室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信封上請註明【參加約僱職代職務甄試】。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不另通知;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職缺係職務代理人,錄取人員每月按280薪點支給報酬(月薪新台幣34,916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勞退金自付部分等費用)。 (四)僱用期間:自本所通知報到日起至108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約108年12月),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增列候補名額1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聯絡電話:(03)4020789轉580邱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