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學甲區公所 徵求 技士~2018-04-10

徵才機關 臺南市學甲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農業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候補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18-03-29~2018-04-10
資格條件 (一)具農業技術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且無限制轉調情事之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三)通過英語檢定,取得相關證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農地利用與管理等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313號
聯絡E-Mail vivian1680410@gmail.com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檢具文件:一、請檢附: (1)簡歷表(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徵才公告」下載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考試及格證書。 (4)派令。 (5)最近銓敘審定函。 (6)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獎懲資料,另若有全民英檢及格證書或其他英語能力測驗及格證書及採購專業證照,亦請一併檢附;以上資料除簡歷表外,其餘影本即可。 二、意者請於107年4月10日前備齊相關證件【請使用A4紙張格式,並掃瞄為PDF檔,簡歷表請註明聯絡電話、貼相片及簽名或蓋章)】上傳至報名系統或email至 vivian1680410@gmail.com或郵寄至臺南市學甲區公所(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313號)人事室收,信件請註明應徵職務,逾期(郵寄者以郵戳為憑)或格式不符、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 三、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倘應徵者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恕不退件及函復,並為落實低碳城市之願景,請面試人員善加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參加現場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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