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18-03-31

徵才機關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人員四等250薪點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8-03-22~2018-03-31
資格條件 (一)公私立大專院校法商、資訊、土木、電機、環境工程等相關科系所畢業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不得任用及應迴避情事者。
(三)具備公文承辦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環境樣品管理相關事項。
(二)廳舍管理、督導清潔維護。
(三)財產管理、督導配電維護。
(四)工友管理、勞健保申報。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23號
聯絡E-Mail rings@ae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酬: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約僱人員四等250薪點計酬,折合每月薪資約31,175
元。(須另扣自提離職儲金及勞健保費)
(二)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至107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或報到截止前1日止。當僱用原因消失,當事人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報名日期、方式及檢具文件:
1.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7年3月31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方式:一律採通信報名,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等字樣,逕以掛號寄至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23號輻射偵測中心人事室收。請註明手機號碼及聯絡時間,資格不符(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者與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選。
3.應備文件(除履歷表須正本外,餘均為影本,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並請註明「影本資料與正本無訛」暨簽章):
(1)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請附照片及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其他經歷及相關專長證明、證照等文件(無則免附)。
(四)聯絡人員及電話:人事室黃小姐,(07)3709206分機601。
(五)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備取1至2名,備取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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