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徵求 臨時人員~2025-08-04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13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7-22~2025-08-04
資格條件 1.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
2.高中(職)畢業,有衛生行政單位工作經驗者且可立即上班者尤佳。
3.熟悉電腦Office作業系統,有獨立作業能力,善溝通協調、積極任事勇於負責、抗壓性高,能配合職務作機動調整。
4.無誠勿試。

※薪資:時薪新臺幣190元(日新:1,520元整),享勞健保。
(本次進用期間114年9月15日至114年11月28日止。本計畫經費係由中央經費補助,如遇補助經費刪減、中止或進用原因消失,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工作項目 1.協助流感疫苗設站媒合、聯繫、協調及催種等作業。
2.協助流感疫苗接種調查、彙整及資料建檔等作業。
3.其他或流感疫苗相關之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及12區健康服務中心
聯絡E-Mail bq7749@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聯絡人/聯絡電話:趙品瑄小姐,電話(02)2375-9800分機1925,電子郵件:bq7749@gov.taipei。
※應徵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請至「人事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並維護個⼈簡歷、履歷(含自傳)後,選擇本職缺,並請將下列(1)⾄(4)文件電子檔合併成1個PDF檔案上傳:
(1)身分證影本(如有改名或非本國地區人士請另行檢附近三個月內個人戶籍謄本正本,謄本之『個人記事』欄不可省略;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3)工作經歷相關證明文件。
2.本局將對報名資料進行初審,並擇優公告甄試名單。
3.具身障手冊(證明)或原住民身分者佳。
※備註:
1.甄試方式:以面試為主(100%)。
2.工作期間為114年9月15日至114年11月28日止。
3.本職缺非正式公務人員,得視甄試成績冊列候用人員13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計畫同職稱同薪資之職缺,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
3.本科如有同計畫名稱、同薪點、同為臨時人員職缺,備取人員得相互留用。
4.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開放線上報名期間為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當天下午23:59前為止。
5.本職缺相關公告資訊將於由人事總處系統傳送,並公告於本局全球資訊網站(https://health.gov.taipei)/徵才專區,請自行上網查詢,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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