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執行員 |
職系 | 司法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07~2025-05-12 |
資格條件 | (一)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 經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現敘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司法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規定及其他不得任用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四) 未受懲戒處分及最近3年獎懲功過相抵後,未受申誡以上處分。 (五) 具備電腦文書處理(如Word、Excel)能力。 |
工作項目 | 辦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強制執行案件之調查及依法屬其職權範圍之執行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民權路220號8-12樓 |
聯絡E-Mail | scyp@mail.moj.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線上報名」(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依公告期限於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必須填寫自傳)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分署調閱完整履歷資料。 (二)個人履歷附件應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語文檢定證明或專業證照等資料,如Mydata系統內無上述資料者請彙整上傳。 (三)本職缺為預估缺(114年6月2日出缺),應徵人員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不合格者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有相關問題,請以電話(03)533-6473洽詢人事室王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