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消防局 徵求 科員~2025-12-10

徵才機關 新竹市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警察人員
官職等 警佐1階至警正3階
職稱 科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2025-12-01~2025-12-10
資格條件 1.現職消防人員經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科及格,且經警察大學或警官學校畢業或訓練合格,具警正科員任用資格者。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所列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辦理災害搶救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市消防局(新竹市西大路679號)
聯絡E-Mail 49732@ems.hc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4年12月10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並請繕打簡要自述及上傳相關附件。(附件含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消防相關專業證照等佐證資料,須加蓋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所送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不予受理。
2.本職缺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聯絡電話:(03)5229508轉5472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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