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北市立麗山高級中學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幹事 |
| 職系 | 圖書史料檔案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2-01~2025-12-07 |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有圖書史料檔案職系任用資格(綜合行政職組各職系得調任)(資訊處理職系得調任),現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以上。 (二)無各項考試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並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兼職規範之規定。 (四)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工作認真負責,協調合作,操守清廉,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 (五)熟悉文書處理及電腦操作(如WORD、EXCEL、ODT)。 (六)無性騷擾、性侵害等犯罪前科。 (七)熟悉學校相關系統操作者尤佳。 |
| 工作項目 | (一)設備長短借、電腦財產清單維護。 (二)公文簽辦及公告發布、二代表單填報。 (三)軟體保管單、學生電腦專案經費控帳。 (四)審核電腦教室借用、設備維修管理。 (五)一般性補助款、資訊設備請購、年度資訊資源效率調查彙整及填報。 (六)軟體攤銷表、維護合約請款、資訊素養倫理。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PS.無須寫程式;另硬體維護主要為聯繫廠商;本職務實際工作偏重行政業務而非技術,有資訊背景者佳無亦可。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立麗山高級中學(臺北市內湖區環山路2段100號) |
| 聯絡E-Mail | hr@lssh.tp.edu.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任免遷調或甄選相關問題,請洽人事室陳主任,電話02-26570435轉110。與工作業務內容相關問題,請洽圖書館白主任,電話02-26570435轉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