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工程員 |
職系 | 都市計畫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03~2025-06-13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具有公產管理經驗(有辦理建物興建或管理經驗者佳)或土地開發相關實務經驗、都市計畫規劃經驗者尤佳。 二、具電腦操作能力及溝通協調能力。 三、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四、具都市計畫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五、最近三年年終考績有一年以上列甲等。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形。 |
工作項目 | 一、研擬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不動產活化收益相關法令規定及制度;解釋相關法令規定;審查本署各管理處辦理不動產開發、處分案件。 二、協助本署各管理處辦理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資產管理等事宜。 三、其他相關交辦事項。 (備註:旨揭工程員職缺依據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暨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七)規定,得支領工程機關之專業加給及增支專業加給) |
工作地址 |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綜合企劃組(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7樓) |
聯絡E-Mail | a10511@i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於114年6月13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並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將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考試及格證書、證照、外語檢定證明、現職審定函及派令、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等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本職缺,逾期或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辦理面試,必要時得舉行測驗,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三、聯絡方式:(02)-81953181,人事室簡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