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29~2025-06-12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者。 三、高中職以上學歷。 |
工作項目 | 一、登記桌公文收發、文書歸檔行政業務。 二、協助裁罰業務之系統登錄及開單、分期、收繳罰鍰、行政強制執行、執行憑證管理等行政業務。 三、管理本科物品及財產業務。 四、綜合行政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市府辦公室: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建築管理科(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南區) |
聯絡E-Mail | s77560@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政策,本案採線上作業應徵方式報名遞件【倘上傳資料不齊或未以線上報名而逕寄紙本履歷資料等,恕不受理】。 二、請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欲應徵之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點選確定進行登入,首先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登打簡要自述,再至「應徵職缺」授權本局於甄選期間得調閱履歷,最後至「我的應徵」上傳附件。 三、意者請於114年6月12日前檢具以下資料並合併掃描成1份 PDF 檔後上傳:(1)現職派令(2)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5)考試及格證書(6)各項證書影本(如英檢、採購證照,如無免附)。 四、非現職人員請於114年6月12日(公告截止日)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及上開相關證明影本,以電子郵件寄送至s77560@gov.taipei收,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建築管理科辦事員」字樣,並請以電話確認承辦人是否收到電子郵件。 五、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面試後錄取名單另於本局網站「人事徵才公告區」公告。 六、本案聯絡人:人事室蘇小姐;電話:02-27258311。 七、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視徵才情形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