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徵求 辦事員~2025-06-12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5-29~2025-06-12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者。
三、高中職以上學歷。
工作項目 一、登記桌公文收發、文書歸檔行政業務。
二、協助裁罰業務之系統登錄及開單、分期、收繳罰鍰、行政強制執行、執行憑證管理等行政業務。
三、管理本科物品及財產業務。
四、綜合行政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市府辦公室: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建築管理科(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南區)
聯絡E-Mail s77560@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政策,本案採線上作業應徵方式報名遞件【倘上傳資料不齊或未以線上報名而逕寄紙本履歷資料等,恕不受理】。
二、請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欲應徵之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點選確定進行登入,首先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登打簡要自述,再至「應徵職缺」授權本局於甄選期間得調閱履歷,最後至「我的應徵」上傳附件。
三、意者請於114年6月12日前檢具以下資料並合併掃描成1份 PDF 檔後上傳:(1)現職派令(2)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5)考試及格證書(6)各項證書影本(如英檢、採購證照,如無免附)。
四、非現職人員請於114年6月12日(公告截止日)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及上開相關證明影本,以電子郵件寄送至s77560@gov.taipei收,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建築管理科辦事員」字樣,並請以電話確認承辦人是否收到電子郵件。
五、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面試後錄取名單另於本局網站「人事徵才公告區」公告。
六、本案聯絡人:人事室蘇小姐;電話:02-27258311。
七、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視徵才情形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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