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明倫高級中學 徵求 書記~2025-06-04

徵才機關 臺北市立明倫高級中學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職稱 書記
職系 圖書史料檔案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5-27~2025-06-04
資格條件 (一)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且在有效期間內者。
(二)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委任第1職等以上者。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各款所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之一者。
(五)未具無雙重國籍。如係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需設籍滿10年以上者。
(六)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負責盡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具服務熱忱及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校務需要調整工作及職務輪調者。
(七)無性騷擾、性侵害犯罪等前科。
(八)需具備電腦(Word、Excel、Internet、e-mail)網路操作能力。
工作項目 (一)學生資料之登錄、移轉、整理與保管。
(二)畢業生升學就業與成績相關資料表件製作與整理。
(三)建立校友通訊錄。
(四)圖書、期刊、光碟、其他財產之保管與借閱。
(五)輔導室網頁製作、管理。
(六)辦公室、生涯資訊室之美化與整理。
(七)各項貼心服務之執行。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之執行。
工作地址 臺北市立明倫高級中學(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336號,捷運圓山站2號出口) 。
聯絡E-Mail 1810@mlsh.tp.edu.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倘上傳資料不齊或未以線上報名而逕寄紙本資料履歷者,恕不受理】。
(二)應徵者請於請於114年6月4日(星期三)前至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填寫履歷自傳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三)請務必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成1個PDF檔案併上傳(報名表、切結書及個人自傳簡歷請至本校官網(https://www.mlsh.tp.edu.tw/)下載簡章並填妥):
1.報名表(貼妥最近3個月內正面半身照片)。
2.切結書。
3.個人自傳簡歷。
4.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5.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7.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8.銓敘部審定函影本。(現職未滿1年者,請加附前一職務銓審函影本)。
9.現職派令影本。(現職未滿1年者,請加附前一職務派令影本)。
10.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11.專長證明。(例:採購證照、英檢證書等)
12.兵役證明。(女性免附;免役請附免役證明)
(四)未完整上傳前述資料或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另報名之各項證件,不得以切結方式要求事後補送證明文件。
(五)相關簡章內容請逕上本校首頁--重要活動與訊息下載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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