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立明倫高級中學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圖書史料檔案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27~2025-06-04 |
資格條件 | (一)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且在有效期間內者。 (二)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委任第1職等以上者。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各款所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之一者。 (五)未具無雙重國籍。如係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需設籍滿10年以上者。 (六)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負責盡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具服務熱忱及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校務需要調整工作及職務輪調者。 (七)無性騷擾、性侵害犯罪等前科。 (八)需具備電腦(Word、Excel、Internet、e-mail)網路操作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學生資料之登錄、移轉、整理與保管。 (二)畢業生升學就業與成績相關資料表件製作與整理。 (三)建立校友通訊錄。 (四)圖書、期刊、光碟、其他財產之保管與借閱。 (五)輔導室網頁製作、管理。 (六)辦公室、生涯資訊室之美化與整理。 (七)各項貼心服務之執行。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之執行。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立明倫高級中學(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336號,捷運圓山站2號出口) 。 |
聯絡E-Mail | 1810@mlsh.tp.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倘上傳資料不齊或未以線上報名而逕寄紙本資料履歷者,恕不受理】。 (二)應徵者請於請於114年6月4日(星期三)前至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填寫履歷自傳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三)請務必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成1個PDF檔案併上傳(報名表、切結書及個人自傳簡歷請至本校官網(https://www.mlsh.tp.edu.tw/)下載簡章並填妥): 1.報名表(貼妥最近3個月內正面半身照片)。 2.切結書。 3.個人自傳簡歷。 4.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5.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7.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8.銓敘部審定函影本。(現職未滿1年者,請加附前一職務銓審函影本)。 9.現職派令影本。(現職未滿1年者,請加附前一職務派令影本)。 10.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11.專長證明。(例:採購證照、英檢證書等) 12.兵役證明。(女性免附;免役請附免役證明) (四)未完整上傳前述資料或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另報名之各項證件,不得以切結方式要求事後補送證明文件。 (五)相關簡章內容請逕上本校首頁--重要活動與訊息下載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