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徵求 職務代理人(約用人員)~2025-11-07

徵才機關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職務代理人(約用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11-04~2025-11-07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國中以上學校畢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法令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二、 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具備汽、機車駕照(尤佳)。
工作項目 一、 協助公文檔案保存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 本職務為約用人員職務代理人,工作期間預訂自錄取後至115年3月13日止(如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終止約僱合約,不得要求以任何形式留用或補償)。
工作地址 桃園市復興區澤仁里中正路20號
聯絡E-Mail 10060425@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月支薪酬: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桃園市復興區公所「114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原住民族地區鄉鎮市區公所基本設施維持費計畫」敘薪(每月31,450元)。
二、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詳細填寫)、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畢業證書、專業證照證書、服務經歷證明(如無則免附),請以A4規格影印裝訂,所送資料作為積分審查,未交者以零分計算。請於114年11月7 日下午5時前寄達或親送本公所人事室,信封上請敘明應職職務:「行政室業務助理」職缺。
三、經審查合格者,本公所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親自、委託(請檢具委託書)取回或附足額回郵信封郵寄。
四、甄選結果將於面試結束首長圈選人員後公告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項下。
五、聯絡電話:03-3821500分機2301王小姐,地址:33641桃園市復興區中正路20號(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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