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徵求 行政專員~2025-11-10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行政專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11-03~2025-11-10
資格條件 1、應具備國內外⼤專以上學校畢業。
2、無公務⼈員任⽤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
工作項目 1.協助執⾏「桃園市政府114年度布建未成年⼈傷害直系⾎親尊親屬(APV)案件服務資源」計畫相關合作單位之聯繫溝通窗⼝、⽅案內容研發、教育訓練、個案媒合、聯繫、服務內容成效評估等相關事宜及其他⾏政事務。
2.其他臨時交辦。
工作地址 本中⼼(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1樓)。
聯絡E-Mail 10071213@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應徵時間:本職缺為現缺,即⽇起⾄114年11⽉10⽇(星期⼀)⽌,於截⽌前以掛號郵寄寄達或親送本中⼼成保組饒⼩姐收,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甄選⾏政專員」及⽩天聯絡電話、⼿機字樣,逾期或證件不⿑者不予受理。
⼆、應附證件:(⼀)公務⼈員簡式履歷表(務必詳實填寫),⾃傳需親⾃簽名(⼆)國⺠⾝分證正反⾯影本(三)最⾼學歷證件影本,所附證件影本⼀律以A4規格繳交,並依序裝訂成冊。
三、附註:
(⼀)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試甄選,時間、地點另⾏通知,正取1名,備取2名,候⽤期限5個⽉,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資格不符者與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通知。
(三)⼯作期程:⾃實際報到⽇起⾄114年12⽉31⽇⽌(倘計畫因中央計畫中⽌或經費不⾜則提前解聘)。
(四)本職缺甄才公告屆期如未有⾜額⼈員應聘,將再延⻑公告。
(五)待遇:薪資參照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專任⼈員費⽤。
(1)學⼠學歷:每⽉薪資為36,300元。
(2)碩⼠學歷:每⽉薪資為41,500元。
(六)聯絡電話:03-3322111分機327饒⼩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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