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新臺幣28,534元(220薪點) |
職稱 | 職務代理約僱人員(約僱書記A150210)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 (備取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07~2023-06-14 |
資格條件 | 1.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熟諳Excel、Word電腦軟體操作與公文文書處理能力 3.有公務機關實務經驗者且能配合業務需要加班及職務調整者尤佳 4.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 |
工作項目 | 1.辦理本局四省業務(含水電費及電信費核銷)。 2.協辦油料查核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聘僱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秘書室) |
聯絡E-Mail | wj3646@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線上報名(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聯絡人:朱林晟先生,電話02-27208889分機7206)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2年6月14日止(以系統報名時間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報名應繳證件: 1.最高學歷證明 2.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國外學歷並須依教育部訂頒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認)證;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四、報名表件初審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口試,故請提供可聯絡報名者本人之電話,如無法聯繫,視同棄權;資格不符、上傳資料有誤、不齊或未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則不予受理報名。 五、需求人數:1名 (備取2名) 六、報名方式:線上報名(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七、甄試方式:面試 八、面試經錄取者,配合市府門禁管制作業設定,報到當日請自備悠遊卡,俾利後續辦理設定事宜。 九、待遇:新臺幣28,534元 (220薪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