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花蓮區農業改良場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技工 |
官職等 | 工餉最高至170薪點36,400元(依其原敘工餉等級支給) |
職稱 | 技工 |
職系 | 無 |
名額 | 1(預估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3-05-03~2023-05-31 |
資格條件 | (一)需為中央機關、學校之現職工友、技工、駕駛。 (二)需高中職(含)以上畢業。 (三)小客車駕駛執照,具職業小客車執照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技工1名 (二)工作內容: 1.農作物田間栽培管理。 2.田間農作物栽培管理用農機具操作 3.田間農藥及非農藥防治資材施用。 4.農作物田間試驗調查。 5.支援機關公務車輛駕駛與其他田間工作及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花蓮縣吉安鄉吉安路2段150號(本場)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自112年6月30日起預估缺1名,有意願至本場服務者,請於112年4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備妥下列文件逕送或掛號郵寄本場,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本場技工』 字樣(以A4紙格式依序裝訂)。 1.履歷表1份,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如附件一)。 2.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受訓及獎懲等相關資料影本。 3.戶籍謄本影本。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6.小客車駕照正反面(影本)1份。 7.最近3個月內公立醫院(所)體格檢查合格證明書。 (二)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後,擇優通知面談甄選(日期另行通知),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場通知到職任用,倘逾期、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應徵資料不另退還。 (三)本案聯絡人:本場秘書室張小姐,聯絡電話:(03)8521108分機2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