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平溪區衛生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01~2023-05-04 |
資格條件 | 1.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熟諳電腦操作。 3.具相關總務或職代工作熟營繕工程、採購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辦理總務業務及財產管理工作。 2.辦理文書等業務。 3.辦理為民服務工作、協助門診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平溪區公園街17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證書、身分證正反面、相關工作經歷、專長等證明影本各1份,於截止日前送達或寄達新北市平溪區衛生所人事管理員收【地址:22641新北市平溪區公園街17號;連絡電話:02-24951015謝人事管理員或黃護理長),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之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利落實環保政策。 二、本職缺為課員請假期間職務代理人,約僱5等280薪點,月支薪酬36,316元。僱用期限自到職日起至請假人員復職前1日止(前揭人員預計112年8下旬復職,如該員提前復職,則僱用期間到復職前1日),僱用期間屆滿或代理原因消失時,無條件解僱。 三、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