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高雄市路竹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 職稱 | 課員 |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 有效期間 | 2023-07-17~2023-07-23 |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銓敘審定綜合行政職系委任第五職等職務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 三、不得有限制轉調情事,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四、具工作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熟悉電腦文書操作、網路應用及公文作業系統等能力。 五、報名人員目前如為留職停薪狀態,若經錄取,應於本所辦理商調作業前,提出復職證明文件,否則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應徵者不得異議。 報名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我的履歷」中「簡要自述」不可空白。 二、請點選「應徵職缺」,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所可於甄選期間取得投件者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三、請將下列證明文件(A4格式)須註記「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依序合併掃描為一個PDF檔後上傳至該系統: (一)現職派令。 (二)最近合格實授銓敘審定函。 (三)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四)考試及格證書。 (五)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六)其他相關證件:例如: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證照、語言能力檢定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職系認定證明。 錄取方式及通知: 一、本所採擇優面試,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通知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二、本次甄選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三、經甄選錄取人員如為府外人員,應依權責規定於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可確定生效。 四、報名人員所上傳檢附資料不齊或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補件;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五、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得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
| 工作項目 | 一、廳舍管理。二、職工管理。三、小額採購。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路竹區國昌路76號 |
| 聯絡E-Mail | p06831@kc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黃先生,電話:07-69792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