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徵求 4等暫僱人員~2025-08-27

徵才機關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暫僱4等250薪點,新臺幣34,775元
職稱 4等暫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8-21~2025-08-27
資格條件 一、國內專科學校以上畢業者;或國內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1年以上行政相關工作經驗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之情事。
三、具備行政機關人事行政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熟諳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積極任事,善於溝通協調。
工作項目 一、開發業務之人事管理等行政作業。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進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工作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3.24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檢具下列文件於公告期限內郵寄至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3樓地政局人事室曾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233,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受理),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人事室4等暫僱人員」:
1. 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及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請至本局網頁下載:首頁>訊息公告>機關徵才,並另將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電子檔寄至AD2525@ntpc.gov.tw,主旨請註明「應徵人事室4等暫僱人員」)。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其他專業證照影本。
4. 上述影本請雙面列印並註記「本影本與正本相符」並請應徵者本人簽名。
二、甄審通知: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錄取情形公告於本府「新北市徵才」網頁,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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