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中興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10~2025-03-17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考試或相當考試及格。 (二)經銓敘審定地政職系,並敘薦任第6職等合格實授以上人員。 (三)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1者。 |
工作項目 | 土地登記案件審查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西區東興路3段246號 |
聯絡E-Mail | m00749@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採線上應徵作業方式辦理,恕不受理通訊郵寄資料,請於期限內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履歷表請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上傳以下資料掃描檔(請依序排列掃描成1份PDF檔案): 1. 現職派令及現職銓敘審定函 2.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 考試及格證書 4.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5.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採購人員證書、英文檢定、其他專業證照、職系認定等) (二)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所擇適合者擇期通知到所參加甄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四)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五)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4-23276841*609呂小姐。(公告期間:114年3月10日至114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