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用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09-18~2025-09-22 |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高中職畢業者。 (二)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優先。 (三)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須於有效期限內)。 (四) 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規定,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進用為本機關或所屬機關之約用人員。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進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五) 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經營商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人事資料數位化、檔卷梳理及其他相關業務。 (二)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17樓(板橋火車站同一棟辦公大樓)。 |
| 聯絡E-Mail | chun622@ib.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報名方式: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辦理,操作說明請參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連結「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依步驟提示訊息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上傳公務員履歷表(含自傳)、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明及相關證照等相關資料(以上請掃描為1個PDF檔案)。 (二)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另酌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名額自本項甄選結果確定日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如未獲遞補時,本項候補名額之甄選即主動註銷,所送資料無論錄用與否概不退件。 (三) 約用期間:自114年10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月酬標準以250薪點支薪(折合新臺幣34,775元) (四) 聯絡電話:(02)8968-0388郭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