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新臺幣31,450元/1人 | 
| 職稱 | 工讀生 (須為在學學生且具身心障礙資格)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09-19~2025-09-26 | 
| 資格條件 | 公私立大專院校及高中、高職夜間部在學學生,需具有身心障礙手冊,熟諳電腦文書處理、品行優良且做事負責認真。 |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公文傳遞及交換、資料登打。 二、協助環境整潔維護。 三、其他與上述工作相當之職務與工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秘書室(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西北區)。 | 
| 聯絡E-Mail | am3275@gov.taipei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期間及報名方式: 自即日起至114年9月26日(星期五)止,檢具應繳表件以電子檔寄至am3275@gov.taipei或紙本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委託方式送達至本局秘書室文書股報名(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秘書室簡股長收;聯絡電話:02-27208889分機6467)(請註明應徵秘書室工讀生職務),逾期恕不受理。 應繳表件: 一、學生證(影本)(若為新生請附可茲證明文件)。 二、國民身分證(影本)。 三、簡要履歷表及自傳。 四、身心障礙手冊。 相關資訊如附件甄選計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