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立豐陽國民中學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28~2025-05-05 |
資格條件 |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有雙重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須滿10年以上。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之犯罪紀錄及行為者。。 (三)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四)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 (五)具基本文書處理及資訊處理能力。 (六)本職缺歡迎身心障礙人員投件。 |
工作項目 | (一)各項財產驗收、登記保管及財產報表之填造。 (二)登記本校財產分類明細帳及消耗品之保管。 (三)辦理臨時人員勞健保。 (四)協助總務處事務、出納、文書等各組業務。 (五)協助辦理學生家長會事務。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立豐陽國民中學(臺中市豐原區朝陽路33號) |
聯絡E-Mail | e203fysh@yahoo.com.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4-25203470分機570(報名-人事室詹小姐)、分機551(工作內容-總務處事務組張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