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豐陽國民中學 徵求 職務代理人~2025-05-05

徵才機關 臺中市立豐陽國民中學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5-04-28~2025-05-05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有雙重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須滿10年以上。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之犯罪紀錄及行為者。。
(三)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四)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
(五)具基本文書處理及資訊處理能力。
(六)本職缺歡迎身心障礙人員投件。
工作項目 (一)各項財產驗收、登記保管及財產報表之填造。
(二)登記本校財產分類明細帳及消耗品之保管。
(三)辦理臨時人員勞健保。
(四)協助總務處事務、出納、文書等各組業務。
(五)協助辦理學生家長會事務。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立豐陽國民中學(臺中市豐原區朝陽路33號)
聯絡E-Mail e203fysh@yahoo.com.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4-25203470分機570(報名-人事室詹小姐)、分機551(工作內容-總務處事務組張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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