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徵求 約聘人員~2025-04-28

徵才機關 司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聘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4-21~2025-04-28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畢業。
(二)熟諳Word、Excel等電腦文書作業系統。
(三)具公務機關約聘(僱)工作經驗尤佳。
(四)具有溝通協調能力及服務熱忱者。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不能擔任公務人員之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司法院人事處。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時應繳交證件
(一)司法院人事處甄選職務代理人報名表(含600字以內自傳並附貼3個月內近照)(請至司法院網站徵人啟事項下下載)。
(二)最高學歷影本。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繳)。
(五)如具原住民身分者,請繳交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等足資證明原住民身分之文件影本。
(六)身心障礙者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二、甄試程序:先以書面審查,擇優參加面試及筆試(甄選時間及地點另訂);資格不合、書面審查不符需求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
三、聘用期間:以被代理人實際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自114年5月3日起至115年5月2日止)為限。上開期間倘代理原因消失,約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本職缺報酬為大學學歷薪點360、碩士學歷薪點392)。
四、連絡方式:
(一)自即日起,迄民國114年4月28日止,以通訊方式報名(以郵戳日期為憑),親自報名概不受理。請留日間聯絡電話,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司法院人事處科員職務代理人」字樣,以掛號郵寄至:100302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4號(司法院人事處第一科)江小姐收。如有疑問,請電洽:(02)2361-8577轉448。
(二)另請至司法院網站徵人啟事項下下載「應徵人員簡歷表」,填妥後,於報名截止日前以電子郵件回傳該表至(ak1030@judicial.gov.tw,標題註明:應徵司法院人事處科員職務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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