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移民署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5-05-01

徵才機關 內政部移民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50-彰化縣
有效期間 2025-04-21~2025-05-01
資格條件 一、具有國內外大學(大專)以上學歷。
二、具有(相當)全民英初級以上者尤佳。
三、具韓國、日本、阿拉伯、孟加拉、緬甸、柬埔寨、印尼、葡萄牙、越南及寮國等國家,其中一國語文聽、讀、說、寫能力者,優先考量。
四、配合專勤隊業務特性,需日、夜輪服勤務,以健康狀況佳、體能良好者為宜。
五、熟諳電腦操作,並具相關證照者尤佳。
六、具汽車駕駛執照者優先錄用。
七、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不得應徵本職務。
八、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一、負責面談、訪查、遣送、查緝、收容及偵辦各類案件。
二、執行其他入出國及移民法等相關法令規定事項。
三、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50075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三段二號二樓
聯絡E-Mail a75303@immigratio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表請至本署網站首頁(https://www.immigration.gov.tw)徵才專區,人事室約僱人員外補作業內下載「約僱人員報名表」,填妥後將excel電子檔於114年5月1日前寄送(a75303@immigration.gov.tw)電子郵件信箱,另檢具紙本相關資料,於114年5月1日前紙本掛號郵寄內政部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彰化縣專勤隊(500彰化市中山路三段2號2樓)陳小姐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如:中區事務大隊彰化縣專勤隊佐理員),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不合者不退件。
2.聯絡電話: 04-7270109分機302陳小姐,檢附資料:
(1)信封上請註明單位職稱及日、夜間聯絡電話。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附照片並簽名)。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館處驗證並附中文譯本(無檢附證明文件視同資格不符)。
(5)接受電腦證照訓練、語言檢定證書、汽機車駕照等資料影本。
(6)男性若服役者,請檢附役畢或免役證明。
3.視各項資、經歷擇優3-5人以電話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敬請見諒。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本次甄審正取1名及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僱用日期:本職缺系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任用計畫職缺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專業訓練結束或僱用原因消失之前1日止,應無條件解僱。
6.錄取人員進用後,應切結同意接受本署為應業務需要,所為工作地點、內容之調派相關措施,無意願者請勿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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