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屏東縣海洋及漁業事務管理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3-05-26~2023-06-09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具溝通協調能力、負責盡職,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包括Word、Excel。 三、具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1、協辦工程業務。 2、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屏東縣 |
聯絡E-Mail | e0031@oa.pt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意者請檢具報名表、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等證明文件影本於112年6月9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逕送或寄至屏東縣自由路527號(逾期恕不受理)聯絡電話:08-7320415轉7225,聯絡人:鄧小姐),信封上加註應徵屏東縣海洋及漁業事務管理所職務代理人。 二、 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必要時需經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三、 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談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所有參加應徵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談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