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家文官學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28~2023-08-01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部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不得任用情形。 (四)無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轉調情形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五)具有出納實務經驗,且細心、耐勞,必要時需能配合加班及職務輪調者。 (六)具採購實務經驗及採購證照者尤佳。 (七)具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平均每分鐘中文輸入至少30個字),熟悉word與excel操作。 |
工作項目 | 出納管理、薪資及各類補助造冊與發放、各類所得申報及扣繳、培訓講座鐘點費發放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 |
工作地址 | 國家文官學院(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七段576號。) |
聯絡E-Mail | 20160328@nacs.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採通信報名,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及考試及格證書、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信封上註記應徵職務,於112年8月1日前寄(送)達本學院(以本學院警衛室收受時間為憑),連絡電話:(02)2653-1691葉小姐。 (二)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數名參加電腦測試及面試。資歷審查不合格或未通知參加電腦測試及面試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錄取名額:正取1名,另視成績得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期滿未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惟參加面試者,如面試結果均不符合業務需要,得不予錄取。 |